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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去健身房跑步,跑了五公里後神輕氣爽,
不過讓我想起國中第一次參加賽跑的事。
記得運動會那時班上要推派一個跑八百公尺的,
我因為那時不算矮,莫名其妙就被推出去
(雖然不矮,可是我國中就是屬於會被欺負那一型)﹔
比賽那天,槍聲一響我咻~一下就飛出去,
正當我沾沾自喜於領先群雄的時候..是的,你們想的沒錯,
我跑的是八百,不是一百,從來沒跑過中距離的我,
就像一台縮缸的機車,看著大家從我旁邊微笑經過
(不誇張,真的有一個人還回頭對我笑了一下),
結果當然是被同學訕笑,連老師也露出不解的眼光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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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程比賽需要分配自己的速度,
生活中很多事又未嘗不是如此 ?
以前在戀愛的跑道上,即使知道應該要保持自己的步調,
但熱情還是驅使我盲目的加速,
讓我不但看不到路旁的景色,
也沒跑到最後的終點。
當我還有機會再跑一次,
就算不夠出風頭,
我還是決定,
要當一個聰明的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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