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情與自由,是什麼樣的關係?我覺得我是個自由慣的人,既然我跟朋友都可
以保持尊重、禮讓的關係,比方想見面的時候才見面,也不用陪別人去看我不
想看的電影,更不用有事沒事就打電話。那既然是我的女朋友,如果愛我的話
更應該懂我的想法,所以我曾經把理想的另一半定位成一個成熟、有自己生活
的人,然後我們兩個人都可以尊重對方的私人空間,給對方感受到舒服的自由。

但這種對自我空間的推崇,以至於對理想情人的定義,其實只是給自己留條後
路﹔一條當自己對一段愛情能付出的只有冷淡時,能自圓其說的後路。跟朋友
能自然的保持距離,並不是因為有什麼理想朋友,而是因為朋友間並沒有像情
人那樣的親密,能輕易的用理性建起一個保護罩,防止兩個不同個性的人之間
有可能產生的摩擦。當愛情一產生,便能輕易的撤掉這層保護,兩個人之間就
產生了本質上的反應。

這會造成什麼作用?如果說自由的本質是溫和的水,愛是激烈的硫酸﹔當兩個
人的心中都是愛,即使濃度有稀有濃,但只有硫酸跟硫酸的反應是安全的。當
一個人突然意識到自由,等於在反應的過程中把水加入硫酸,便會產生爆炸的
結果。

愛情跟自由主義能共存的情況,唯有在遠距離能製造出實質上的空間,或是愛
已變成沒有 ”在乎” 的假愛。兩個人之間可以選擇多久見面一次,但不能讓彼
此的心靈有一日不見﹔可以有自己的生活,但該讓對方了解你的生活﹔是要談
成熟的戀愛,而不是找成熟的人。愛,需要的是誠實及包容,不是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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